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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成功辩护编造虚假信息案,在刑民领域展现卓越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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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9 · 1328人看过
导读: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自2020年执业至今,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私人、企业法律顾问、刑事犯罪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承办超500件案件,获多项荣誉,在多起案件中取得良好成果。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是该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同时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姜凯文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其中经济类犯罪案件占比较高。他曾荣获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等诸多荣誉。在刑事辩护与争议解决领域,他展现出卓越的战略洞察力和精湛的诉讼技巧,深受客户信赖。

下面介绍姜凯文律师主办的一个案例。案例背景:2021年10月31日,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张xx、闫X、马x为博取x球和提升公司小程序点击率,编造并传播了包含虚假疫情信息的短视频。该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独立访客量6213人次,被转发64次。11月1日云南公安机关发现该虚假信息后联系XX公司,公司封控了该视频。

律师作用:姜凯文律师结合当时疫情期间的背景特点,指出嫌疑人发布视频不仅是为了引流,也有警醒社会群众、加强对“新冠”等病毒重视程度的目的。同时,他提出本案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成分,但并非完全虚构。此外,从嫌疑人所在单位为网络信息传媒公司这一角度出发,律师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认为若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或许可以预防或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案件结果: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闫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案发后,法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并对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工作。因闫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闫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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