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作为维护法律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刘波律师,一位在四川绵阳法律界崭露头角的专业人士,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坚定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刘波律师自2014年开始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0930。他服务于绵阳地区,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宏安城馨印象四楼。多年来,他始终秉持着“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信念,在绵阳、江油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刘波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办理了数起典型民事法律案件。其中,民事案件达800余件,标的超2000余万元。在婚姻纠纷领域,他处理江油离婚案件达100余件,处理绵阳离婚案件也多达100余件。同时,他身兼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以及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等职务,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
在众多案件中,刘波律师在“杨某、杨某、龚X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一案中的出色表现尤为引人注目。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X、杨XX、龚X三人共谋利用透视麻将实施诈骗。他们购买透视麻将及隐形眼镜后,由杨X负责在麻将馆打牌诈赌,杨XX、龚X协助更换麻将,共骗取他人赌资人民币24,000元。2017年9月22日,三人在再次更换麻将时被当场发现并抓获。
在本案中,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严峻形势,刘波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精湛的辩护技巧。他经过详细阅卷和庭审分析,提出了四点核心辩护意见。
首先,刘波律师精准定性,指出被告人龚X仅参与了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的活动,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观点为后续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次,他厘清款项性质,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的事实,提出有力的质证意见。他辩称龚X收到的7000元实际上是杨X归还给龚X的私人欠款,并非诈骗所得的赃款。这一辩护意见有效降低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的直接关联性。
再者,为证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刘波律师当庭出示关键证据——收条一张。该证据证实,在案发后,龚X已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这笔款项应视作龚X的退赃行为。这一有力举证直接证明了被告人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
最后,刘波律师强调被告人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蓬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最初建议对被告人龚X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对量刑建议进行了重大调整。法院明确认定龚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并采纳了律师关于其积极退回赃款的辩护意见,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龚X成功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结果,成功避免了有期徒刑的实刑判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其人身自由。
刘波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更彰显了他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