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俞雯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来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如此优秀的教育背景,让她拥有了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从2021年开始,她就在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且成为了律所的合伙人。从那时起,俞雯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
俞雯律师深耕的领域有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其中,她在房产纠纷领域尤其突出,已经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光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占了约50%。她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尽心尽力。
有这样一起案件,特别能体现俞雯律师的专业能力。2023年6月20日,刘XX和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打算以270万元购买对方名下的房屋,还支付了2万元定金。但到了6月25日,刘XX反悔不想买了。薛XX、芮XX把刘XX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还依据合同约定让刘XX支付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也就是54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面对这个棘手的案子,俞雯律师展开了一系列专业的操作。首先,她指导刘XX收集在原审中没出示的关键证据,一份2023年6月25日刘XX和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协商过。接着,根据这份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个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违约金条款有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在法庭审理时,对方否认录音内容、强调合同条款,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和“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了有力辩论,还依据《民法典》提出即便违约,54万元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定刘XX提交的录音只能反映协商过程,不足以证明双方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刘XX构成违约。不过,法院也认为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依据《民法典》规定,可适当减少。最终判决维持合同解除判项,把54万元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只需再支付3万元,驳回薛XX、芮XX其他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的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一审败诉、面临高额赔偿时,她通过专业分析找到突破口,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败局。她指导当事人搜集的关键录音证据,虽然没完全支持“协商一致解除”主张,但为调整违约金创造了条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说服法官将“天价违约金”降至5万,为当事人挽回近50万元经济损失。而且,她全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让当事人在迷茫中看到希望。俞雯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公正合理的结果,值得每一个有法律需求的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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