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现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一职。她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她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其在法律领域的工作增添了更多专业色彩。
孙伟伟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
在理论成果方面,孙伟伟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展现了她在法学理论研究上的深厚造诣。
孙伟伟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现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为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具体了解孙伟伟的办案能力。在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案号:(20xx)鲁0xxx刑初x号】中,案件背景是:2001年8月31日,王X2将潘X带回其家中欲共同生活并阻止其离开。9月1日晚,潘X之子王X2、女儿王X1和女婿孙X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厮打,王X2持单刃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王X1、潘XX得知其犯罪事实仍向其提供财物帮助逃匿。2017年王X2被抓获,王X1、潘XX经电话联系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公诉机关认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伟伟作为辩护人,在策略行动上,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深入分析王X1、潘XX的行为。指出二人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认为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其提供手机、手机卡等行为属犯罪情节较轻。
最终的量化成果是,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系自首,依法对其免除处罚,被告人潘XX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孙伟伟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伟伟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她的卓越业务能力和高度责任心,使其在刑事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尤其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方面,为相关客户群体发挥了重要价值,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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