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案检察院在何种情况免于起诉
检察院对盗窃案决定不起诉(即免于起诉)有三种情形。一是法定不起诉,若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二是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综合全案情节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时适用。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盗窃案检察院批捕了会怎样处理
检察院批捕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后,案件会继续按刑事诉讼程序推进。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进一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时,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判,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若被告人被认定有罪,会根据具体犯罪情节量刑。
三、盗窃案检察院不起诉条件是啥
盗窃案检察院不起诉有三种情况:
1.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极轻、危害不大不算犯罪,过追诉时效、被特赦、告诉才处理犯罪没告诉或撤告诉、嫌疑人死亡等情形。
2.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规定无需判刑或可免刑的情况,如初犯、偶犯,盗窃刚达标准且主动退赔获谅解。
3.证据不足不起诉: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觉得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可决定不起诉。
当探讨盗窃案检察院在何种情况免于起诉时,除了文中提到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且综合全案考量,检察院认为可以免于起诉。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在盗窃案件中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退赔,表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检察院也可能基于教育挽救原则作出免于起诉决定。若你对盗窃案检察院免于起诉的具体情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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