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打款地是否有管辖权
合同打款地一般可作为合同履行地,若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则打款地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若没有约定管辖,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打款地若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该地法院有管辖权。不过,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确定合同履行地,进而判断打款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二、合同履行地是否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通常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不过,若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应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三、合同履行地管辖怎么确定
合同履行地管辖的确定规则如下:
有约定从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无约定按法定: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有实际履行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探讨合同打款地是否有管辖权时,还存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合同未明确约定打款地的情况下管辖权如何确定,以及若合同打款地有管辖权,那么相关的管辖范围具体涵盖哪些方面。合同纠纷中管辖权的判定至关重要,会影响到后续的诉讼流程和结果。若您在合同打款地管辖权问题上,或是在未约定打款地管辖权、管辖范围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继续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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