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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也算是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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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7 · 1064人看过
导读:监外执行不算在监狱内服刑,但属于刑罚执行的变通方式。适用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因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等场所执行的罪犯。期间罪犯需遵守定期报告行踪、接受监督考察等规定,目的是特殊情况下让其在社会服刑,同时确保刑罚执行与社会安全,罪犯仍受刑罚约束和监管。
监外执行也算是坐牢吗

一、监外执行也算是坐牢吗

监外执行不算在监狱内服刑,但仍属于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而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定期报告行踪、接受监督考察等。虽然不在监狱中,但这仍是刑罚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在特殊情况下让罪犯在社会上服刑,同时确保刑罚的执行和社会的安全。

总之,监外执行虽不在传统意义的“坐牢”场所,但罪犯仍需接受刑罚的约束和监管。

二、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原则上计入刑期。但存在例外情形:

1.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2.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且不符合继续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及时收监,已执行的监外执行期间仍计入刑期。

需注意,脱逃期间不计入刑期的认定需经法定程序: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此外,保外就医期间,经诊断短期内无生命危险但符合收监条件的,收监后已执行的保外就医期间计入刑期。

综上,监外执行期间是否计入刑期,需结合是否存在脱逃等例外情形判定,原则上计入,例外情形除外。

三、监外执行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适用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仅在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可适用。

2.具体情形:

(1)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且无社会危险性、不自伤自残);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3.执行要求: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应及时收监。

以上为法定核心条件,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查适用。

当探讨监外执行也算是坐牢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监外执行本身的性质,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监外执行期间,罪犯虽然不在监狱内服刑,但要遵守一系列规定,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而且监外执行的时间是会计入总刑期的。另外,监外执行并不意味着罪犯完全恢复自由,他们在就业、出行等方面可能仍会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您对监外执行的具体规定、收监条件或者监外执行期间的权利义务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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