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同的诈骗是否属一般诈骗
有合同的诈骗不一定属于一般诈骗,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这是《刑法》规定的一个独立罪名,与一般诈骗罪不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合同交易活动中,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
而一般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并不要求与合同相关。
所以,有合同的诈骗,若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则定合同诈骗罪;若不符合合同诈骗构成,符合一般诈骗构成,就按一般诈骗处理。
二、有合同的诈骗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有合同的诈骗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关键看是否满足其构成要件。主观上,行为人需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诈骗手段,如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等,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若仅存在普通的合同欺诈,目的并非非法占有,而是为促成交易等,未达犯罪程度,则按民事纠纷处理,受欺诈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无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无合同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虽通常表现为有书面或口头合同,但即便无正式合同,只要存在交易行为且符合该罪构成要件,仍可认定。
构成该罪需满足: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比如,虽无合同,但在商业交易磋商阶段,行为人编造虚假项目诱骗对方交付资金后逃匿,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当我们探讨有合同的诈骗是否属一般诈骗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判定为有合同的诈骗,其量刑标准和一般诈骗有何不同。通常有合同的诈骗可能涉及合同条款、交易流程等因素,在量刑考量上会有所差异。另外,有合同的诈骗在证据收集方面也有其特殊性,合同本身是重要证据,但还需其他相关交易记录、沟通信息等辅助。如果你对有合同的诈骗是否属一般诈骗仍有疑问,或者对其量刑、证据收集等拓展问题感到困惑,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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