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规定不得假释的对象范围是哪些
依据法律,不得假释的对象有两类。一是累犯,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体现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大,不予假释。二是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特定暴力性犯罪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这些犯罪性质恶劣、危害严重,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不得假释。不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满足条件时可以假释。
二、刑法规定不能判死刑的四种人是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四类人不能判处死刑:
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从人道主义和教育挽救角度出发,对其不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出于保障胎儿权益以及人道主义考虑,即便该妇女在审判时怀孕后流产,只要在羁押期间是怀孕状态,也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体现了对老年人的特殊宽宥,不过恶劣犯罪除外。
需注意,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三、刑法规定不判死刑的三种人是啥
刑法规定不适用死刑的三种人分别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因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从人道主义和教育挽救角度出发,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出于保障胎儿权益和人道主义考量,即便其涉嫌严重犯罪,也不适用死刑。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考虑到其年龄和身体状况,一般也不适用死刑,但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致人死亡,仍可能被判处死刑。
刑法规定不得假释的对象范围是哪些,除了明确的累犯、因故意杀人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外,实践中还有几个易被忽略的延伸问题。比如,即便不属于不得假释的对象,申请假释还需满足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核心条件,不少人常因忽略这些附加要求而错过机会;另外,若假释期间违反监管规定或再犯新罪,会面临假释撤销、数罪并罚的后果。如果您对假释的具体适用情形、撤销后的处理流程仍有困惑,或是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假释条件,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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