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在离婚时有疾病能不能要求补偿
一方在离婚时有疾病,能否要求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疾病致使一方生活困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如果不存在生活困难等法定情形,单纯因一方有疾病而要求补偿,通常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不过,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可能会对因疾病导致生活能力受影响的一方予以适当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总之,有疾病一方能否获补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法院对具体情况的裁量。
二、一方在离婚案死亡后还能不能再审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不存在再审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因为诉讼标的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身份关系消灭,诉讼已无实际意义。所以不会进入再审程序。但如果涉及遗产继承等其他纠纷,继承人可另行起诉主张权利。比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若一方死亡,其继承人可就财产继承部分通过法定程序主张权益,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
三、一方在离婚后生病了要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生病,首先要看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对扶养问题有过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履行。
若无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虽婚姻关系解除,但从道义和情理角度,另一方在可能情况下应给予一定帮助。
若生病方生活困难,可与对方协商要求适当经济帮助,具体数额和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生病方也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生病方实际困难程度、对方经济状况等综合判定是否给予以及给予多少经济帮助。总之,生病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保障自身基本生活需求。
一方在离婚时有疾病能不能要求补偿?除了明确法律层面的可主张性,还需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该疾病是否导致生活困难(比如缺乏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这直接影响补偿的实际支持力度;二是补偿的具体范围,是否包含后续必要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而非仅笼统的“补偿”。实践中不少人会混淆“离婚经济补偿”与“经济帮助金”。前者侧重对家庭贡献的弥补,后者则针对生活困难方的帮扶,二者适用场景不同。若您正面临离婚且自身有疾病,不清楚补偿的申请条件、举证要点,或是想明确医疗费用如何在离婚中妥善处理,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权益边界,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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