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财产归属和分配如何定
夫妻离婚时,财产归属和分配先看双方协议。若能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多分。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二、夫妻离婚财产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财产执行异议分为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的异议。若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书面提出,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若对执行标的有异议,案外人可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同样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夫妻离婚财产归属顺序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财产归属遵循以下顺序。首先,尊重当事人意愿,双方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法律效力。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个人财产,原则上仍归个人所有。如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等。
另外,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起诉再次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归属和分配如何定,除了法定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基本划分,还有两个容易引发纠纷的关联问题需要注意:一是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离婚后发现该如何追回?二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分担,不少人常混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边界,直接影响财产分配结果。如果您在实际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遇到隐匿财产举证困难、债务分担争议,或是对房产、股权等特殊财产的归属分配仍有疑问,别再依赖模糊的法律条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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