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际家庭妇女如何争取大权益
离婚时家庭妇女争取最大权益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防止对方隐匿、转移财产,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对于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可要求损害赔偿。收集对方过错的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若自己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可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对方需支付抚养费。可提供自己陪伴孩子时间多、有稳定居住环境等证据。同时,若离婚后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之际家庭主妇可获补偿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可能获得补偿。
首先,需满足一定条件。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全身心投入家务,照顾孩子和老人,协助男方工作,付出了较多精力,导致自己在职业发展等方面受限。离婚时,女方可基于上述规定主张补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家务劳动具体贡献等因素来判定补偿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保障家庭主妇在婚姻中的付出能得到合理回报。
三、离婚之际家庭主妇应得到啥待遇
离婚时,家庭主妇作为非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工作或工作收入较少的一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有相应权益。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对于家庭主妇协助另一方工作、照料子女、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定。
其次,若离婚后生活困难,家庭主妇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帮助形式包括住房等实物帮助或金钱资助等。
再者,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对家庭主妇应少分或不分财产。同时,家庭主妇在子女抚养权争取上,若其有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子女成长,也有较大机会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当我们关注“离婚之际家庭妇女如何争取大权益”时,不能仅聚焦于财产分割,还有两个关键维度需厘清:其一,家庭妇女长期承担家务劳动、照料家人,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家务劳动补偿,但多数人不清楚补偿的计算标准、需提供哪些证据(如家务记录、家人证言等);其二,若争夺孩子抚养权,家庭妇女即便暂时无稳定收入,法院也会综合考量陪伴时长、照顾连续性等因素,而非仅以收入判定归属。若你对补偿申请流程、抚养权证据准备仍有困惑,或是想明确自身在离婚中的具体权益边界,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精准梳理,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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