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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必须有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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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4 · 1174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需依诉求准备证据:感情破裂类,可提供分居满两年的分居协议等、重婚同居的视听资料等、家暴虐待的报警记录等;财产分割需房产证等证明归属价值;抚养权需经济状况等及对方不利证据;损害赔偿需对方过错证据(出轨照、伤情鉴定等)。
离婚诉讼必须有哪些证据

一、离婚诉讼必须有哪些证据

离婚诉讼需根据诉求准备相应证据。若以感情破裂为由,可提供分居协议、双方聊天记录、居委会证明等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

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权证明等证明财产归属和价值的证据。争取子女抚养权,需提供自身经济状况证明、孩子生活学习环境相关材料、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若主张损害赔偿,要提供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出轨的照片、家暴伤情鉴定等。

二、离婚诉讼必需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离婚诉讼需提供多类证据材料。身份证据方面,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身份及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破裂证据很关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戒毒所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

关于子女抚养证据,涉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证明子女身份信息。若争取抚养权,还需提供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产证据也不可或缺,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三、离婚诉讼必须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需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比如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等。此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离婚诉讼不一定必须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关于离婚诉讼必须有哪些证据,除了身份关系证明、感情破裂证明等核心材料,还有两个易被忽视的关联要点需留意:一是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若以偷拍偷录、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的材料,法院可能不予采信;二是证据链的完整性。比如仅提供分居时长证明,若无法佐证感情确已破裂,可能影响诉讼结果。如果您在准备离婚诉讼证据时,不确定哪些材料能被有效认定、如何合法收集证据,或是担心证据不足导致诉求落空,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证据清单,解答实操疑问,帮您理清离婚诉讼中的证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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