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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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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4 · 1154人看过
导读:赌博行为或构成赌博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赌博抽头渔利)或以赌为业(嗜赌成性,以赌资为生活/主要经济来源)构成本罪。需注意: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及棋牌室收正常场所服务费的经营行为,不以赌博论处;是否构成需司法机关结合案件具体认定。
赌博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一、赌博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赌博行为可能构成赌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以赌博为业则是指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具体是否构成赌博罪,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二、赌博行为构成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赌博行为构成犯罪通常会受到以下处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就可能构成此罪。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等情形。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赌资较大”的认定标准可能有所差异。同时,多次赌博、开设赌场等行为也会被认定为犯罪,应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三、赌博行为构成犯罪需满足什么

赌博行为构成犯罪,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

“聚众赌博”通常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例如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等情形。

“以赌博为业”是指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或生活来源,长期从事赌博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另外,开设赌场也构成犯罪,即提供赌博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

需注意,具体认定要依据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构成赌博犯罪。

当我们探讨赌博行为构成什么罪名时,需注意并非所有赌博行为都触犯刑事犯罪。若仅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小,可能仅受治安管理处罚;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仍提供帮助等情形,才可能触犯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此外,立案标准也有明确界定,比如抽头渔利达五千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元以上等。若你对自身涉及的赌博行为是否构罪、具体量刑幅度,或如何认定“营利目的”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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