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间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状态通常遵循法定共同财产制,分居并不改变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只要夫妻未办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离婚,在此期间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依约定归个人所有。
二、分居期间还贷部分算共同财产吗
分居期间还贷部分是否算共同财产需具体分析。
若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那么这期间的还贷部分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但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分居,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部分及房屋相应增值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虽分居,但用双方工资等共同财产还贷,这期间的还贷金额及房屋增值部分,双方都有权益。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关键在于房屋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以此来准确判断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三、分居期间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分居期间还贷部分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只要未办理离婚手续,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在此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属于共同财产,用该收入偿还的贷款,其对应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且用于还贷的款项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能证明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那么该还贷部分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分居期间还属于共同财产吗?不少人因夫妻分居误以为财产已自动“分家”,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含分居阶段),若无书面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双方所得的工资、经营收益等仍属共同财产;仅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购置的专属物品等属例外。此外,分居期间的债务认定也常伴随财产问题而来:若一方为个人挥霍举债,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但用于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家庭共同支出的债务,可能需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您对分居期间财产的具体范围、例外情形,或是相关债务的划分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梳理,帮您明确自身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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