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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多年代理数千案,孙培伦律师为当事人高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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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3 · 1415人看过
导读:孙培伦律师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学士。执业多年代理案件数千件,涉案超百亿。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他凭借专业能力为原告争取权益,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展现专业价值。

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孙培伦,他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专业知识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孙培伦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现任职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刑事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他还有诸多荣誉头衔,如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还是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执业多年来,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孙培伦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孙培伦律师代理的一个经典案例。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为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为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合同还明确若被告逾期付款,每日按合同总价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郑XX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多层板材及龙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同时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在代理此案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原告已依约完成施工且被告已实际使用工程;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证实被告曾多次到现场监督施工,对施工质量未提出异议,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方面,他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系统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在违约责任主张上,他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此外,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律师费发票及委托代理合同,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实际施工面积对应的工程总价,扣除已付款后,被告尚欠工程款182,145.06元;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法院酌定违约金为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符合合同约定,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因与违约金功能重叠且合同未明确约定双重赔偿,不予支持。判决被告郑XX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孙培伦律师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维护施工方合法权益的专业价值,值得当事人信任与委托。

孙培伦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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