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公交车下车时摔倒谁的责任
坐公交车下车时摔倒责任划分需分情况而定。
若因公交车司机操作不当,如急刹车、未等乘客站稳就启动车辆等导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像注意力不集中、没抓稳扶手等导致摔倒,责任一般由乘客自行承担。
要是因公交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台阶损坏、地面湿滑等致使乘客摔倒,公交公司需担责,因其有保障运输工具适航、适运的义务。
若因第三人过错导致乘客摔倒,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
二、坐公交车下车摔倒了怎么赔偿
坐公交车下车摔倒赔偿问题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若因公交车司机未等乘客站稳、未按规范操作开门等自身过错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应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乘客需收集现场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注意力不集中、行动不便未谨慎下车等摔倒,公交公司一般无赔偿责任。
若因公交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台阶湿滑、扶手松动等导致摔倒,公交公司有赔偿责任,乘客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三、坐公交车下车时摔倒怎么索赔
坐公交车下车时摔倒索赔需视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和索赔方式。
若因公交车司机操作不当,如急刹车等导致摔倒,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协商时要准备好就医凭证、误工证明等材料。
若因自身原因摔倒,如疏忽大意、行动不便等,公交公司一般无责。但如果公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台阶湿滑、扶手松动等,公交公司有过错,也需担责,索赔流程与上述一致。
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当遇到坐公交车下车时摔倒谁的责任的问题时,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责任归属:若公交车未停稳就开启车门、未履行安全提示义务(如未提醒乘客站稳扶好),公交公司需承担主要责任;若乘客自身未注意脚下台阶、忽视安全提示,或因突发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摔倒,则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此外,摔倒后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赔偿主张,也需根据责任划分确定具体金额。如果您曾遇到类似情况,不清楚责任认定标准或赔偿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分析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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