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侦一次后大概多久开庭
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多久开庭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且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后,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要结合具体案件进度确定开庭时间。
二、退侦一次后案件能否撤销
退侦一次后案件有可能撤销。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程序。
若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应当撤销案件。
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经审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终结诉讼程序,这也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撤销了案件。但如果补充侦查获取了充足证据,案件会继续推进诉讼流程。
三、退侦一次后是否可以不起诉
退侦一次后可以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完善证据。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若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具体而言,这种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当第一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不能达到起诉的证据标准,就有权决定不起诉。不过,后续若发现新证据,仍可重新提起公诉。
提到退侦一次后大概多久开庭,其时间并非绝对固定,需结合后续程序衔接判断: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侦查机关需在该期限内完成证据补充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需1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15天),审查完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一般2个月内开庭,若涉及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情形,期限可依法延长。若您正关注自身案件的退侦后进展,或是对开庭时间、证据补充、程序衔接等细节存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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