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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咋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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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2 · 1968人看过
导读:在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申请财产保全,需按以下步骤操作:起诉时或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说明理由、被保全财产信息);提供相当于请求数额的担保(方式含现金、房产等);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则裁定执行,紧急情况48小时内裁定并立即执行。需注意,保全范围限于本案有关财物,申请错误需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咋财产保全

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财产保全

在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进行财产保全,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在起诉时或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被保全财产的信息等内容。

其次,要提供担保。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多样,如现金、房产等。

再者,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

最后,若情况紧急,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

需注意,财产保全范围限于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且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债权人代位权存在诉讼时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这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应及时行使代位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若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的代位权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比如,债权人甲知晓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对丙的债权损害其利益,若甲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未行使代位权,之后再起诉,法院可能因时效经过驳回其诉讼请求。所以,债权人务必注意代位权诉讼时效,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债权人代位权案件当事人该怎么确定

在债权人代位权案件中,当事人的确定如下:

原告:为债权人。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被告:是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

第三人:是债务人。法院审理代位权诉讼时,会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便于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各方权益。

例如,甲欠乙货款,丙欠甲货款,甲怠于向丙主张权利,此时乙可提起代位权诉讼,乙为原告,丙为被告,甲为第三人。

当我们明确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咋财产保全的基本流程后,还需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申请财产保全时是否必须提供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此类纠纷申请保全通常需提供等额或足额担保,不过可尝试以保单保函等灵活形式替代现金;二是保全的财产范围是否仅局限于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答案是肯定的,不能超出代位权行使的标的额,否则可能因超标的保全被法院裁定解除。若您在实际操作中对担保形式选择、保全范围界定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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