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拘留所呆的时间算在刑期里吗
在拘留所呆的时间是否算在刑期里需分情况。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其中,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这里的羁押包括被拘留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在拘留所等场所的关押。不过,如果是行政处罚性质的拘留,如治安拘留等,一般不能折抵刑事处罚的刑期。
二、在拘留所呆了一年多还能取保吗
在拘留所被关押一年多是否能取保候审,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若被关押一年多,可能存在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的情况,此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不过最终是否准许,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三、在拘留所呆了一年最后判决不起诉可以吗
在拘留所被羁押一年后,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有可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检察院应作出法定不起诉。
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酌定不起诉。
而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若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同时,被错误羁押一年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当我们关注“在拘留所呆的时间算在刑期里吗”时,其实拘留与刑期的折抵并非简单一概而论。若被判处管制,拘留一日可折抵刑期二日;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拘留一日则折抵刑期一日。但需注意,仅当拘留事由与最终认定的犯罪行为相关,且拘留类型为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符合法定情形)时,才适用折抵规则;行政拘留一般不直接折抵刑期,除非后续被追究刑事责任且拘留与犯罪行为关联。若你对不同拘留类型的折抵条件、具体计算方式,或是因拘留折抵产生的刑期异议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你厘清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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