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夫妻不和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两夫妻不和要离婚怎么办
若两夫妻不和要离婚,首先可考虑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三、两夫妻不和睦想离婚该如何处理
夫妻不和睦想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无法达成协议,可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审理时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常见认定感情破裂情形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当两夫妻不和想离婚怎么办时,除了明确离婚的两种法定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提前厘清: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需结合孩子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及意愿等因素判断归属;若有共同财产(如房产、存款、投资收益),分割时需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避免对方隐匿财产导致权益受损。此外,离婚过程中可能遇到对方拖延协议、抚养权争议激化等复杂情况,仅凭自行了解难以全面应对。如果您对离婚的具体流程、财产分割细节、抚养权争取策略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帮助,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律师为您针对性解答,避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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