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房子还在还贷会怎么判
离婚时,对于还在还贷的房子,首先会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综合判定归属。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则房屋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比如,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男方需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补偿给女方。
若双方对房屋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在实际分割时,还需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房屋的分配方式及还贷责任承担,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房子未取得房产证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子未取得房产证,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待取得房产证后,当事人若就房屋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可另行向法院起诉。实践中,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双方可协商确定使用人;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居住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房屋使用权判归一方。若一方在使用期间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等,增值部分在分割时应合理考虑。
三、离婚时房子该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子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若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离婚时房子还在还贷会怎么判,是夫妻分割房产时最常遇到的核心困惑之一。除了明确房子归属,还需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公平分割;二是未还清的银行贷款,判决后由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以及如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若你正面临这类问题,或是对判决后的房产过户、贷款债务转移等具体操作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将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每一处权益边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