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什么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形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请求权主体须为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是过错方。该请求权应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诉讼;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依过错程度、造成后果等因素确定。
二、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权行使效力的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权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权利。无过错方作为原告,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若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其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诉讼;若一审时被告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法院应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相关情形为由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
三、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确定依据法律咋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确定依据主要包括法定情形、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方面。法定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过错程度上,故意过错比过失过错承担的赔偿责任更重。损害后果包含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物质损害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赔偿,精神损害需考量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所造成的后果、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定最终的离婚损害赔偿数额。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什么规定,除了法律明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适用情形外,实践中还涉及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合法收集证据证明过错事实(比如同居的居住证明、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二是赔偿金额的确定是否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很多当事人常因证据不足无法主张权利,或对赔偿范围存在误解。若你正面临离婚纠纷,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具体适用、证据收集或赔偿协商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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