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权和抚养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探视权和抚养费可以同时主张。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而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保障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而支付的款项,是其法定义务。
二者是不同性质的权利和义务。在实践中,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不能以此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同样,一方也不能以行使探视权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当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同时另一方阻碍其行使探视权时,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在一个诉讼中同时主张自己的探视权和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判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探视权和抚养权有关吗
探视权和抚养权有关联又相互独立。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生活照料等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定期看望子女、短期共同生活等的权利。
通常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另一方则拥有探视权。抚养权的归属会影响探视权的行使,若抚养权确定,不直接抚养方可行使探视权以维系与子女的关系。但二者并非绝对依附,即便一方抚养权变更或被剥夺,也不必然导致探视权丧失。若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视,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三、探视权和抚养权违约怎么办
若一方违反探视权约定,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保障探视权的行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可通过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履行。
若一方违反抚养权约定,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履行抚养职责。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还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关于探视权和抚养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法律层面两者并不冲突。即使一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以此拒绝对方行使探视权;反之,主张探视权的同时,也可依法要求对方支付约定或法定的抚养费。但实践中常有人纠结:若对方长期拖欠抚养费,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或者探视权行使时遇到阻碍,能否申请强制执行?这些具体操作细节往往影响实际结果。如果您正面临探视权与抚养费的纠纷,或对两者的主张顺序、举证要点还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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