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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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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1325人看过

张瑞建律师提示您: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 4006161690

导读:补偿标准:耕地:35800元/亩;菜地:39380元/亩;果园:39380元/亩;茶园:39380元/亩;精养鱼池:39380元/亩;林地:28640元/亩未利用地:21480元/亩。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市镇。

补偿标准:耕地:33200元/亩;菜地:36520元/亩;果园:36520元/亩;茶园:36520元/亩;精养鱼池:36520元/亩;林地:26560元/亩;未利用地:16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永隆镇。

补偿标准:耕地:32000元/亩;菜地:35200元/亩;果园:35200元/亩;茶园:35200元/亩;精养鱼池:35200元/亩;林地:25600元/亩;未利用地:16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兴镇、曹武镇、宋河镇、罗店镇、坪坝镇、三阳镇、绿林镇、杨集镇、孙桥镇、雁门口镇、钱场镇、石龙镇。

补偿标准:耕地:31200元/亩;菜地:34320元/亩;果园:34320元/亩;茶园:34320元/亩;精养鱼池:34320元/亩;林地:24960元/亩;未利用地:1605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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