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屋继承权归谁所有
拆迁房屋继承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被拆迁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应按遗嘱内容执行,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拆迁房屋权益。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况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拆迁房屋继承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拆迁房屋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不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为这期间被继承人的遗产可能已经发生多次流转和变动,若允许再提起诉讼,会使财产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拆迁房屋继承权有什么规定
拆迁房屋继承适用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拆迁房屋继承权归谁所有,除了法定继承的基础规则外,还涉及不少实际操作中的细节争议。比如,若拆迁房屋是按份共有产权,继承人之间如何精准分割份额?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拆迁房屋的继承是否会优先按书面约定执行?另外,拆迁中若涉及安置人口权益,安置份额是否会与继承权产生交叉影响?这些细节往往容易被忽略,却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如果您对自家拆迁房屋的继承份额计算、特殊情况处理仍有疑问,或是需要确认遗嘱效力、安置权益与继承的衔接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思路,避免潜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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