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期间房产可以共住吗
1.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分割或法院未裁决,双方都有居住权,能共住。
2.若一方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另一方接近或进入住所,另一方不能共住。
3.协议离婚约定一方搬离的,要按约定执行。
4.法院对房产居住权有判决的,当事人需依判决行事。
二、离婚期间房产没有出售怎么办
离婚期间未出售房产,处理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房产归一方,获房方补偿另一方;也可等合适时机出售,按约定比例分割房款。
双方无法协商,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结合购房款来源、双方贡献、婚姻时长等分割房产。若为共同财产,可能判归一方,由其按评估价补偿另一方;若双方都不要房,法院会拍卖、变卖,分割所得价款。
三、离婚期间房贷还交吗
离婚期间房贷仍需继续缴纳。婚姻关系存续至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处于离婚期间,也有义务按时还款。若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依据贷款合同要求另一方偿还,否则将构成违约,影响双方征信,银行还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如起诉、拍卖房屋等。若双方已就房产分割和房贷承担达成协议,应按协议履行;如未达成协议,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法院对房产及房贷问题进行判决。
离婚期间房产可以共住吗?其实这背后还藏着不少需要厘清的法律细节。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判决或协议生效前,双方通常都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但如果一方擅自阻止另一方正常居住,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权益。此外,若其中一方离婚后无其他稳定住所,即使房产后续分割给对方,也可能涉及“居住权设立”的问题,保障基本居住需求。如果您正面临离婚期间的房产居住纠纷,或是想了解居住权如何申请、对方阻挠居住该如何维权等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解答,避免后续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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