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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员工是否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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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056人看过
导读:企业破产重整时员工赔偿分两种情况:若企业经济性裁员,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若未裁员员工留任则无赔偿,但重整期间拖欠工资可要求支付,拒不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企业破产重整员工是否有赔偿

一、企业破产重整员工是否有赔偿

企业破产重整时员工可能有赔偿。企业重整中若进行经济性裁员,依据法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企业重整未裁员,员工继续留任工作,则无赔偿。但重整期间可能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形,员工可要求企业及时支付,若企业拒不支付,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二、企业破产重整由哪个法院管辖

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企业登记注册情况有所不同。若企业为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企业是经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由债务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企业是经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也由债务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的破产重整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企业破产重组后重新签的合同有效吗

企业破产重组后重新签订的合同一般有效。企业破产重组并非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企业在破产重组后,与相对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该合同即为有效。不过,若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法定无效情形,则合同无效。

关于企业破产重整员工是否有赔偿,除了明确“有赔偿”的基础结论,还有两个与员工权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需要留意:一是赔偿的优先清偿规则。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经济补偿金等属于法定优先受偿债权,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但重整计划可能会对具体清偿比例做出协商调整;二是若重整失败转为破产清算,员工赔偿的计算标准(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是否会发生变化。如果您正身处企业破产重整的情境中,想确认自身应得的赔偿明细、优先顺序是否合法,或是担心后续权益无法落实,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逐一解答,帮您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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