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遗嘱继承纠纷咋办
无遗嘱继承纠纷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协商解决。各继承人可就遗产分配自行协商,依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商应遵循均等分配等原则,同时考虑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等情况。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可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以解决无遗嘱继承纠纷。
二、无遗嘱继承公证是否需子女到场
无遗嘱继承公证通常需要子女到场。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要对继承人的范围、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进行核实。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无遗嘱继承中的重要参与主体。他们到场能确认自身的继承意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便于公证机构准确核实继承人身份及继承份额。
若有子女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涉及放弃继承声明的,一般需本人亲自到公证机构作出意思表示,确有困难不能到场的,可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
三、无遗嘱继承权归谁
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确定继承权归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遇到无遗嘱继承纠纷咋办时,除了先明确法定继承的基本适用规则,还有两个常见延伸问题容易引发困惑。比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何准确界定?继子女、养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祖辈去世后孙辈能否代位继承?再比如,遗产中若包含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分割时需办理哪些登记手续,如何避免后续产权争议?这些细节直接影响继承结果,但普通人难全面掌握。若您正面临具体难题,或是对法定继承操作流程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针对性梳理思路、解答困惑,帮您高效解决继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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