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到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节点如下: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也就是说,通常在侦查终结完成后,案件就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二、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不会被起诉
刑事案件中,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不会被起诉:
1.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不可以上诉
在刑事案件中,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可上诉:
1.已过上诉期: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十天,裁定为五天,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未上诉,期满后便不能再上诉。
2.生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能上诉。
3.放弃上诉权: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上诉权利,且该表示是其真实意思,之后一般不能再上诉。
若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仍有异议,可通过申诉等途径寻求救济。
当我们了解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到审查起诉阶段后,会发现这个阶段是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关键过渡。检察院会全面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意见,甚至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您正关注案件的这一阶段进展,或是对审查起诉期限、证据标准、不起诉条件等问题仍有疑惑,别让困惑累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厘清细节,解答您的具体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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