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协议书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以下要点供参考。
首先明确分割范围,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归个人。
分割方式可协商确定,一般均等分割,但也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协议内容应具体明确,如房产写明坐落、产权人等信息;车辆写明车牌号、品牌等。明确财产归属及交付时间、方式。
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签订后应遵守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二、离婚财产协商不成如何办
若离婚财产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其次,准备相关证据,如财产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以证明财产归属和价值。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对财产分割的主张。
法院在审理时,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对于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财产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离婚财产协议书并非必须公证。离婚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的作用在于增强协议的证明力。若经过公证,在后续产生纠纷时,公证书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不过,即便未公证,有效的离婚财产协议同样受法律保护,在离婚登记完成或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所以是否公证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除了离婚财产协议书该如何分割的基础规则,实践中常遇到两个关键问题需留意:一是协议中若涉及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借名买房),分割时需额外举证权属,避免权益落空;二是离婚后发现对方签协议时隐匿了共同存款、股票等财产,能否重新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实际权益,若你在起草、审核离婚财产协议书时,对特殊财产分割、隐匿财产追责等问题仍有困惑,别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风险、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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