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撤销权官司原告要提供哪些证据
打撤销权官司,原告需提供几类关键证据。首先是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以此证实原告对被告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基础。其次,要提供被告实施了有害于债权行为的证据,像被告无偿转让财产的赠与合同、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交易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证明被告有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债权的行为。最后,若被告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原告还需证明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证据,比如受让人知晓被告负债情况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表明受让人主观存在恶意。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对原告打赢撤销权官司至关重要。
二、打撤销权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打撤销权官司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由对方承担。
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一方违约时需承担对方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且撤销权官司因该违约行为引发,那么依合同约定,律师费可由对方承担。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里的“必要费用”包含律师费等。在司法实践中,若债权人能证明律师费是合理且必要的维权支出,法院可能会判决由债务人承担该费用。
三、打撤销权官司可以反诉吗
在打撤销权官司时,通常可以反诉。
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对于撤销权官司,若被告认为原告的行为存在其他相关问题,且符合反诉的条件,如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有牵连关系等,是可以提起反诉的。
反诉的目的在于通过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一并解决相关争议,避免当事人另行起诉,节约诉讼资源和时间。但反诉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之,打撤销权官司时一般可以反诉,但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当我们明确打撤销权官司原告要提供哪些证据后,还需关注两个易被忽视的关联问题:一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起诉,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5年则丧失撤销权,即便证据充分也会失去胜诉机会;二是若债务人转移财产涉及第三人,原告还需补充证明第三人明知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证据(如第三人与债务人的关联关系、不合理低价交易的沟通记录等)。若你对证据收集的具体标准、期限计算,或遇到第三人举证难等问题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精准梳理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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