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艳华律师,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与合伙人。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9306。自2012年开始执业以来,她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尹艳华律师在滨州法律界颇具声誉,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时也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她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方面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在刑事辩护领域,尹艳华律师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承办过数百起疑难要案。她始终秉持“法律不放弃每一个值得辩护的人”这一信念,用精细化辩护为当事人突破困局。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抓住37天取保关键节点,指出证据矛盾,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她推翻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成功变更罪名助当事人获得缓刑;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她减少罪名与刑期,打破既定指控。此外,开设赌场案主犯被认定为从犯获缓刑、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不构罪不起诉”等案例,都体现了她对证据的深入钻研和对法律的敬畏。
以梁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公诉机关指控梁XX涉案总金额达292,497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尹艳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了“区分行为性质、精准认定罪数、争取法定从宽情节”的辩护策略。在厘清行为性质方面,针对公诉机关将梁XX名下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涉及的176,616元资金计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数额的情况,律师团队审查账户实际使用情况,申请调取IP登录记录,证明该账户由案外人控制和使用,主张梁XX出借账户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此意见被法庭采纳。在争取法定从宽情节方面,强调梁XX自首,其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且梁XX系初犯、偶犯。最终,法庭将梁XX的行为区分为两个独立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成功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方面,尹艳华律师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与实战经验运用其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案件时,她既能保持专业理性,又能洞察当事人情感诉求。对于涉及刑事元素的婚姻家事案件,如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她凭借刑事辩护积累的能力,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方位保障当事人的刑事与民事权益。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婚姻家事案件,都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化解矛盾。她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其专业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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