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他就是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丁云龙律师。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
丁云龙律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2007年,他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他深耕法律领域二十余载,先后在江西省赣州市的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核心岗位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政府法务和检察实务经验,实现了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自2019年正式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均有出色表现。
下面通过一起廖X、朱某、张X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来具体看看丁云龙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情介绍:2024年1月,廖X、朱某、张X三人在XX市XX区成立“XX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员工通过社交平台虚构人设吸引特定年龄段单身女性关注,诱导其添加上游犯罪人员指定的社交账号,每成功引流一人获利10-16元。公司下设两个业务团队,非法获利分别达57万余元(廖X、朱某)及47万余元(张X)。2024年8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办案经过:公诉机关最初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建议补充侦查。2025年2月,公诉机关补充材料后重新移送。在庭审过程中,2025年3月第一次开庭,被告人廖X申请更换辩护人,5月获准。5月因公诉机关建议延期,6月恢复审理。6月,公诉机关作出变更起诉决定。7月,三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再次到庭。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丁云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他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分析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
案件结果:公诉机关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法院将罪名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廖X、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张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依法没收扣押的电脑、手机、账本等作案工具,没收已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在这起案件中,丁云龙律师的专业分析和辩护策略,为案件的公正审判起到了重要作用。
丁云龙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个委托案件。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他的这种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值得每一位法律从业者学习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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