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10个月到检察院了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10个月后案件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等,以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
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若发现存在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家属和嫌疑人可委托律师跟进案件,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看守所100天实际坐牢多久
在看守所被羁押的100天,若之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这100天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依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如果最终被判处管制,在看守所的100天可折抵200天刑期;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100天则折抵100天刑期。假设某人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365天),在看守所已羁押100天,那么实际还需服刑265天。
三、看守所10个月可以抵一年刑期吗
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依据法律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所以如果最终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在看守所羁押10个月,这10个月是可以折抵10个月刑期的,不能直接抵一年刑期;若最终被判处管制,在看守所羁押10个月可以折抵20个月的管制刑期,此时折抵的时长超过一年。
当遇到“看守所10个月到检察院了怎么处理”的情况时,需明确检察院此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核心是核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这一阶段可能涉及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若证据不足还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外,检察院也会考量是否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如果你对审查起诉的流程、认罪认罚的具体影响,或如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后续处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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