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力待定合同拒认后怎么办
效力待定合同被拒绝追认后,该合同自始无效。对于合同无效的处理,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
若合同尚未履行,不得再履行;若已履行,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在无权代理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中,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二、效力待定合同未追认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则无效。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对于此类合同,在被追认前,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那么该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效力待定合同会带来什么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效力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若有权人追认合同,则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双方需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若有权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双方无需履行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此外,相对人有催告权,可在一个月内催告有权人追认,善意相对人还有撤销权,在合同被追认前可通知撤销。
当涉及效力待定合同拒认后怎么办时,除明确合同自始无效外,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善意相对人是否可在拒认前撤销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前,有权以通知方式撤销,避免陷入不确定状态;二是若合同已部分履行,拒认后已履行部分的财产返还、过错方赔偿责任如何划分?比如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被拒认,无过错相对人可要求无权代理人担责。若你正面临此类纠纷,对撤销权条件、赔偿认定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理清权利边界与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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