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女方购房,男方没出钱离婚后房产权归谁
婚内女方购房,即便男方没出钱,房屋产权归属需分情况看。若用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
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不过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有无子女等因素,对房屋分割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若女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女方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内女方购买的首饰归谁所有
婚内女方购买的首饰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用共同财产购置的物品一般归夫妻共有。
若女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能证明资金来源是其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那么首饰应归女方个人所有。
司法实践中,考虑到首饰具有一定人身属性且通常由女方使用,部分情况会倾向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不过最终归属需根据购买资金来源等具体情况及证据确定。
三、婚内女方购房合同算个人财产吗
婚内女方签订购房合同所购房屋是否为个人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购房资金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房屋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一般可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用其购房不改变财产性质。
若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只以女方名义签订合同、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有。
若女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是赠与女方一人,则可能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我们聚焦“婚内女方购房,男方没出钱离婚后房产权归谁”时,需注意并非仅看“男方未出钱”就直接判定归属。若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属个人财产;但如果用婚后共同经营所得(如女方工资、奖金等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购房,即便男方未直接出资,房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若房贷未还清,还需明确剩余贷款的承担主体。若您对具体情形的举证要点、房贷分割细节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梳理案情、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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