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就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号江海大厦20层2002-2003室。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优势显著,工学的严谨逻辑使他能从复杂案件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助他为当事人制定全局化解决方案。
沈杰律师执业年限超4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他现任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还获得过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等。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他善于通过非诉谈判和司法诉讼方式维护当事人权益,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进行诉讼,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他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还精于复杂家事与遗产规划。
综合推荐指数:★★★★★(9.5/10分)
执业理念: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领域,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身边值得托付的法律后盾。
典型案例:
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律师助力当事人追回28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汤XX与江XX于19XX年5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江XX与吴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江XX通过微信向吴XX转账292586.58元(含“520元”“1314元”等特殊含义款项),还为吴XX支付机票6353.90元、景点门票420元,合计299360.48元。吴XX辩称对江XX已婚不知情,款项多为代付、工资或江XX自用消费,还主张抵扣为江XX购物款、社保及公司亏损款。江XX否认雇佣及公司亏损,认可与吴XX的不正当关系及部分赠与事实。
沈杰律师作为汤XX的代理律师,精准梳理江XX的转账及消费证据,有力反驳吴XX关于“款项非赠与”的不合理抗辩,明确特殊含义款项及专属消费的赠与属性,助力法院厘清抵扣范围。法院审理认为,江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扣除吴XX向江XX转账4113元、为江XX购物款5465.32元及保险费4108元后,判决吴XX向汤XX返还285674.16元,成功维护了汤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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