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审查逮捕阶段羁押期限分不同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出,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14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时间可延长1至3日。
二、审查逮捕阶段是怎样的流程
审查逮捕阶段是刑事诉讼重要环节,流程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审查时,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
三、审查逮捕阶段能办理强制措施吗
审查逮捕阶段可以办理强制措施。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措施。同时,除逮捕外,也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可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但需继续侦查的,也会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审查逮捕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久,除了法律规定的一般期限外,还需留意特殊情形下的变化。比如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羁押期限可依法延长;若案件复杂或存在其他法定事由,也可能申请进一步延长。此外,不少人会疑问:若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该如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当事人权益,若你对审查逮捕阶段的羁押期限计算、特殊情形适用,或超期羁押的救济方式仍有困惑,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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