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离婚后放弃共同贷款房咋处理
一方离婚后放弃共同贷款房,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方放弃房屋产权的意愿及相关权利义务。若房屋有贷款未还清,通常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需提前还清贷款解押后,再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至另一方名下。
若暂时无法还清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银行审核通过后,由剩余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双方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应明确约定贷款偿还方式和责任归属,避免后续纠纷。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要求其履行。
二、一方离婚后房产证如何处理
离婚后房产证的处理需分情况。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已分割完毕,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首先,双方可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若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配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其次,若涉及贷款未还清,需先经银行同意变更抵押人等相关手续,再办理产权变更。
再者,若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房产归属,可凭文书单方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时,要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按登记部门要求的流程和时间办理。否则,可能影响产权变更的顺利进行,引发后续纠纷。总之,及时、规范办理房产证变更,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一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抚养权归属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综合判断。
当遇到一方离婚后放弃共同贷款房咋处理的情况时,除了明确书面放弃的意思表示,还要注意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放弃后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是否转移。若仅口头放弃未办理产权变更,原贷款人仍需按借款合同还款,避免逾期影响征信;二是房屋产权变更的流程,需携带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若贷款未结清,还需经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如果对贷款转移细节、产权变更手续或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流程、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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