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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限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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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0 · 1420人看过
导读:离婚案件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有特殊情况,如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等几类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或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被注销户籍,按相应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限是怎样的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限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存在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若被告被注销户籍,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户籍,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于哪些情况

离婚案件法律适用于以下常见情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同时,法律也对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离婚案件的竞价规则是怎样的

在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特别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等进行分割时,可能会采用竞价方式。

竞价规则通常是:双方均主张对财产的所有权,且同意以竞价方式确定财产归属的,法院会准许。双方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出价,出价高者获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获得财产所有权的一方,需按照其出价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补偿款数额一般为出价的一半,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

法院会主持整个竞价过程,确保竞价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双方应理性出价,一旦出价应遵守承诺。若一方反悔,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仍会按照竞价结果进行财产分割处理。

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限是怎样的,除了常规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实践中还有不少特殊情形需重点关注。比如,若被告下落不明或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通常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无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此外,军人离婚涉外离婚等场景的管辖规则也有专门规定。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对管辖法院确定存疑,或是遇到管辖异议、特殊情形下的管辖适用等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避免因管辖问题耽误案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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