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涵盖范围较广。
一般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一方创作作品在婚后获得的稿费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此外,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需综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某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范畴。
二、夫妻共同财产单方给子女可以吗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一般不可以擅自给子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这种赠与行为可能存在效力瑕疵。若另一方主张权利,该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不过,如果赠与行为发生后,另一方追认了该赠与,或者赠与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小额财产,且未对夫妻共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那么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有效。总之,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最好双方协商一致,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夫妻共同财产用掉了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合理支出,一般视为正当使用,无需特别处理。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不合理目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
例如,一方私自赠与他人巨额财产,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受赠方返还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恶意消耗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酌情少分或不分。
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产生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判,以平衡双方权益,保障婚姻关系中财产权益的公平合理。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包括什么?其实除了常见的房产、存款,还涵盖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以及未明确只归一方的继承或受赠财产等,这些常因取证难被忽略。不过要注意,若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通常不算“其他”共同财产;且离婚时若一方隐瞒这类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多分。如果你对这类“其他”财产的认定、举证方法,或是分割中的特殊情形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理清细节,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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