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有着丰富且独特的职业经历。他曾做检察官5年,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期间在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
2015年,张烜墚转岗成为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经过3年学习和办案,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尤其对处理各类“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着独到见解。
2019年,张烜墚主任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他带领刑事团队加盟全国知名刑事专业律所——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
张烜墚主任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了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其办理的李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的案件,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还有大量改变定性、减轻刑期、实刑变缓刑的成功案例,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此外,他还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
张烜墚主任近年来研发刑事辩护课程14门,获得诸多荣誉,如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颁布的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2024年桂客年会最受欢迎律师等。他还是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为《辩护人认为》(第四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和项目创立提供了支持。
二、主办案例
本案为刘某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案。2017年1月,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购买两支枪形物存放于住所卧室。2018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查获该两支枪形物、子弹及钢珠,经鉴定两支均为法律禁止个人持有的枪支。刘某因吸毒于2018年11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3月27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并核实证据,确认涉案枪支数量、类型及鉴定结论无误,明确案件事实基础;鉴于证据确凿,制定认罪认罚策略,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围绕“主观恶性较小”“坦白悔罪态度好”及“家庭特殊情况”三点,提出有效量刑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配合法院速裁程序,高效完成辩护,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认定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扣押的违禁品依法予以没收,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意见被采纳,判决结果处于法定刑幅度内且体现从宽。张烜墚律师在案件中精准判断诉讼策略,避免不利后果;有效争取量刑优惠,助力被告人获得接近量刑建议下限的刑罚;保障程序权利,维护当事人基本诉讼权益;体现司法人性化,增强法官对被告人个体处境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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