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他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姜凯文律师执业已逾5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为济南,联系地址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他秉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
姜凯文律师荣获众多荣誉,如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盈科全国十大刑民交叉典型案例、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等。他擅长私人、企业法律顾问,刑事犯罪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在经济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等复杂刑事辩护案件中,多次实现检察院撤回起诉或不起诉;在重大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处理多起标的数亿元乃至数十亿元的复杂案件,还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不起诉案。2021年10月31日,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张xx、闫X、马x为博眼球和提升公司小程序点击率,编造并发布含有虚假疫情信息的短视频。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独立访客量6213人次,被转发64次。11月1日云南公安机关发现后,公司封控该视频。
姜凯文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结合当时疫情背景特点,指出嫌疑人发布视频不仅为引流,还能警醒群众重视“新冠”等病毒。他分析本案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但并非完全虚构。同时,从公司规章制度不完善角度出发,向检察机关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
最终,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闫X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因闫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决定对闫X不起诉。此结果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中的有效辩护和企业合规建议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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