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后立多份遗嘱最后一份遗嘱无效吗
先后立有多份遗嘱,最后一份遗嘱不一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判断最后一份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上,遗嘱需符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相应形式要求。实质方面,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若最后一份遗嘱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能无效,此时可能要按之前有效遗嘱或法定继承处理。
二、先后立多份有效遗嘱以哪个为准确的
根据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尊重遗嘱人的最终意愿是处理多份遗嘱的重要原则。当存在多份有效遗嘱且内容冲突时,认定最后一份遗嘱为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以其为准来分配遗产。
不过,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只有形式和内容都合法有效的遗嘱,在发生冲突时才适用以最后遗嘱为准的规则。
三、先后立多份遗嘱最后一份遗嘱无效怎么办
若先后立有多份遗嘱且最后一份遗嘱无效,应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若倒数第二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比如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形式符合法定要求等,那么会按照倒数第二份遗嘱来分配遗产。若倒数第二份遗嘱也无效或不存在有效的遗嘱,就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先后立多份遗嘱最后一份遗嘱无效吗?除了关注最后一份遗嘱的效力,还需明确几个关键细节:若多份遗嘱内容存在冲突,并非仅看“最后一份”。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但《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绝对优先性);若最后一份遗嘱因形式要件欠缺(如未签名、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要求)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之前有效的遗嘱仍可作为遗产分割依据。此外,遗嘱被篡改、伪造的部分也会被认定无效。如果您对多份遗嘱的效力冲突判断、无效情形的具体认定,或是自身遇到遗嘱相关的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避免后续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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