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宿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刘刚,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已执业逾13年。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刘刚律师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多个专业领域业绩突出。
刘刚律师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他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专业资质完整,跨领域知识储备丰富,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
在他执业生涯中,参与办理过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他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1年,刘刚律师接手了单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自2015年起,单xx在自家雇佣员工从事炒面加工生产,生产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目的是让炒面更劲道、口感好。公诉机关指控单xx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以每斤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认定其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并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鉴于单xx本人认罪,刘刚律师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后,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展开辩护。他指出,单xx从面粉供应商赵XX处购进面粉生产炒面,但其向赵XX的汇款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赵XX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xx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宿州市xx人民法院最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xx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采纳了刘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单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原本检察院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刘刚律师的成功辩护,大大降低了刑期。
刘刚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表现,充分展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严谨与智慧。他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法律权益。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不仅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也为行业树立了榜样,激励着更多法律从业者为维护公平正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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