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能履行的可得利益怎么办
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得利益损失可依法要求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主张可得利益赔偿需证明:一是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二是有可得利益损失;三是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非违约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若双方对可得利益赔偿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二、合同不能履行部分可以解除吗
合同不能履行部分可以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若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且该部分履行对合同目的实现无实质影响,可仅就不能履行部分解除,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若不能履行部分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可解除整个合同。解除时,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不能履行是否等同于无效
合同不能履行并不等同于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情形,合同无效。
而合同不能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因主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不能履行可能是因不可抗力、一方违约等原因造成。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毁损无法交付。
不能履行的合同在满足生效要件时仍是有效的,只是无法履行可能引发违约责任等法律后果。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所以,不能将合同不能履行与无效混为一谈。
当遇到合同不能履行的可得利益怎么办时,除了明确其属于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范围,还需关注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可得利益的认定需遵循可预见性原则。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的损失,不能包含过于遥远或不确定的收益;二是主张可得利益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过往交易记录、行业常规利润等证据佐证具体数额。若您对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举证技巧,或自身合同纠纷中是否符合赔偿条件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精准梳理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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