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分给对方的房产如何处理
若离婚协议已约定将房产分给对方,处理方式如下:
若双方均认可协议,首先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应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情况,一般需先提前还清贷款或经银行同意办理转贷手续。
若一方反悔不愿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约定,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凭借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需注意,离婚协议需合法有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
二、离婚协议分割房产未过户对外有何效力
离婚协议分割房产但未过户,在对外效力方面,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
从物权角度,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过户时,房产产权在对外公示上仍属于原登记人。若原登记人对外负债,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查封该房产用于偿债,新权利人难以对抗债权人。
从合同角度,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若原登记人擅自处分该房产,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时,第三人可取得房产,新权利人只能依据离婚协议向原登记人主张违约赔偿。
若第三人明知该离婚协议存在仍与原登记人交易,新权利人可主张该交易无效。总体而言,未过户时房产对外效力受物权登记影响较大,新权利人应尽快办理过户以保障权益。
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不履行该怎么处理
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另一方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应与对方沟通,督促其履行协议。若沟通后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院受理后,经审理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会判决违约方履行协议。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胜诉方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分给对方的房产如何处理,除了明确归属,还涉及过户及后续的实际问题。比如办理过户时需准备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是否必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若一方不配合过户,另一方能否凭离婚协议单独申请?此外,过户中涉及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离婚双方该如何协商承担?这些细节常让当事人犯难。若你正面临离婚房产过户的实际难题,或对过户流程、税费计算、纠纷解决等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顺利处理房产归属后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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