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关押七天时间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看守所关押的七天时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入所次日起算。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满日期需按实际情况确定,若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一般应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
比如,1月1日被送进看守所,从1月2日开始计算,依次往后数7天,到1月8日期限届满。若1月8日是法定节假日,对被关押人员也应在当日释放,而非顺延至节假日后的工作日。
二、看守所关押是否算刑事处罚
看守所关押不算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而看守所关押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非最终的处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一般会被关押在看守所,这是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前,被关押人员只是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不能认定其有罪。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这也只是执行方式,并非独立的刑事处罚种类。
三、看守所关押多年怎么办
若在看守所被关押多年,首先需明确案件所处阶段。若案件仍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可依据超期羁押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超期羁押是违法的。可通过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院申诉等方式,要求解除超期羁押状态。检察院有权对羁押期限进行监督,若发现超期,会要求办案机关纠正。
若案件已作出生效判决,刑期已满却仍被关押,可要求看守所依法释放。若因司法机关工作失误导致多关押,可通过国家赔偿程序,要求赔偿因错误关押造成的人身自由受限等损失。赔偿方式一般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
关于看守所关押七天时间如何计算,除了明确起算规则(通常从拘留执行当日的次日起算,当日不计入),还有两个易混淆的关联问题值得注意。其一,若后续被判处刑罚,这七天关押时间能否折抵刑期?法律规定,管制刑期一日折抵两日,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折抵一日;其二,关押期间家属能否会见?一般案件侦查阶段需经办案机关同意,特殊案件则有额外限制。如果您正涉及相关情况,对时间计算的精准节点、刑期折抵的具体适用,或是会见权限等问题仍存困惑,无需反复查阅零散信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每一个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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