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赠予界定标准是多少
离婚房产赠予并无固定界定标准数额。在法律上,离婚时一方将房产赠予另一方,需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即赠与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其有权自主决定赠予另一方。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予需另一方同意,否则可能因无权处分而部分无效。同时,房产赠予一般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若未办理过户,除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外,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离婚房产赠予后能否要求返还
离婚房产赠予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要求返还。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通常不得撤销赠与。若离婚时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产权转移至受赠方名下,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返还房产。此外,若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的赠与协议,赠与人也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三、离婚房产赠与要多少钱
离婚房产赠与涉及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契税,按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3%-5%。二是印花税,双方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三是公证费,若办理赠与公证,费用按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通常在1%-2%。另外可能还有房产评估费,具体费用因评估机构而异。
不过,夫妻离婚时,将房产赠与给对方或子女,若满足一定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因离婚析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契税。实际费用要结合当地政策、房产具体情况确定。
当我们明确离婚房产赠予界定标准是多少后,还需关注两个紧密相关的核心问题:一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予子女,若未办理过户,赠与人是否可撤销赠予(需结合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二是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将个人房产赠予另一方,若未完成过户,该赠予是否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部分。这些细节常影响房产处理的最终结果,若你对具体个案中界定标准的适用、赠予效力认定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房产赠予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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